弱勢團體公益活動中心 市議員李啟維:不應收費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弱勢團體比一般正常人更需要舉辦活動,更需政府的關心照顧,市議員李啟維今天由南市多個身障團體陪同召開記者會,建議為鼓勵弱勢團體多走出來舉辦活動,政府應提供活動中心免費使用。

(圖說)市議員李啟維今天由南市多個身障團體陪同召開記者會,建議為鼓勵弱勢團體多走出來舉辦活動,政府應提供活動中心免費使用。(記者鄭德政攝)
市府民政局說,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於101年12月25日公布施行,市府已將公共、公益性納入管理辦法並制定相關減免規定,以保有法規適用彈性。
李啟維議員表示,雖然政府社會福利政策與日俱增,但是對於弱勢的族群幫助還是有限,台南縣市尚未合併前,尚有超過40個以上的弱勢團體,如今只剩20個左右,在景氣不好募款不易資源有限情況下,政府更應提供更多的資源,來幫助這些弱勢族群才是。
李啟維表示,身心障礙朋友活動範圍有它的侷限,如果能鼓勵他們多舉辦室外或室內活動,對他們的身心健康一定有很大的幫助,如果他們借用活動中心免費,對他們拮据的經濟不無小補,也可提高他們舉辦活動的誘因和意願。
市府說,針對李議員關心弱勢團體公益活動借用活動中心不應收費案,按管理辦法第16條所示,凡符合辦法規定或經活動中心管理機關認定屬非營利之公共、公益性質者,得予以減免費用,惟場地使用費既已優惠減免,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平衡活動中心收支原則,冷氣費仍應依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