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接到烏龍罰單投訴無門 申訴踫壁人都氣炸了!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南市一名陳姓市民名下沒有車,也沒在開車,日前莫名其妙接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寄給他一張不認識的車牌號碼催繳罰單,根據舉發時間,當時他人在北部工作,商請家人幫忙至舉發市警第二分局反應,二分局卻要他自行前往台南市監理站申訴,家人為此事來回奔波,讓他氣炸了,憤而向議員陳情。

(圖說)市議員陳怡珍召開記者會,指交通局裁決中心寄出「烏龍罰單」沒人管,民眾申訴一再踫壁十分荒謬。(記者鄭德政攝)
市議員陳怡珍記者會指出,日前接到民眾陳情收到「烏龍罰單」,指他名下明明沒車,也沒在開車,但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卻寄給他一張不認識的車牌號碼催繳罰單,由於他人在北部工作,商請家人幫忙至舉發的市警第二分局反應,二分局卻要他自行前往台南市監理站申訴,監理站聽完家人敘述,直接拿走裁決書,並表示沒事,將再重新製單給真正的車主。然而事發至今已近一週,網路系統內違規紀錄仍未消除,對於無辜受害民眾來說,十分荒謬。

(圖說)陳姓市民接到的「烏龍罰單」。(記者鄭德政攝)
陳怡珍議員強調,不僅警方製單有明顯行政疏失,事後也未積極正視問題,反而讓當事人家屬自行在各單位間碰壁。明明是守法的民眾,個資卻無故被暴露,如何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陳怡珍議員說,陳情人自己名下沒有車,也沒有在開車,人更在北部工作。卻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於8月19日發出的裁決書,指稱他曾於今年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違規闖紅燈,詢問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未果,只好到監理站申訴,監理站人員的反應讓陳情人感到這種行政疏失是常態,過程中沒有任何單位給予答案與正確的協助。陳怡珍表示,警方未謹慎處理製單手續在先,事後又未在第一時間給予無辜民眾協助,積極撤銷烏龍罰單。陳議員呼籲,警方面對違規民眾時,嚴格執法十分重要,但事後的行政程序也同樣要謹慎,千萬不能輕率行事,讓無辜民眾白白受害。
南市警二分局表示,一般罰單開錯,當事人可以透過申訴管道反映,若查明確實開錯,會正式發文監理機關撤銷罰單。當事人反映此事,警方都會主動幫忙,不會置之不理,過程中或有誤會。經調查,該原始罰單並沒有問題,而是電腦輸入時,將手寫的身分證字號後一碼「7」,因剛好寫在線上,而看成「2」,才會搞錯。他們今天就會予以更正,並通知裁決中心更正,相關違規紀錄也會註消,同時也會跟當事人說明並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