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會第2次定期會 10月4日起召開 決議黃偉哲下午五時半才能走人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議會23日上午召開第2次定期會第1次程序委員會,由議長郭信良主持,通過10月4日起至12月12日召開第2次定期大會。

(圖說)臺南市議會23日上午召開第2次定期會第1次程序委員會,由議長郭信良(中)主持,通過10月4日起至12月12日召開第2次定期大會,並決議黃偉哲下午五時半才能走人。(記者鄭德政攝)
市議會第2次定期大會第1次程序委員會以審定議程草案為主,召集人郭信良議長、委員蔡育輝、蔡秋蘭、杜素吟、林宜瑾、吳通龍、林燕祝及林志聰議員出席,市府方面由副市長許育典及秘書長方進呈等代表列席。會中討論第2次定期大會議程,並一致通過自10月4日起召開,預定12月12日閉幕。
程序委員會中,針對市長黃偉哲出席議會要5點30分才能下班一事引發爭議,市議員蔡育輝表示,高雄市議會決議,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等議程最晚在下午6點30分結束,引來民進黨團痛批,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更說,「時間到了就下班,哪有這種涼缺?」蔡育輝表示,前市長賴清德及上次定期會黃偉哲市長都是下午1點多就走人,顯見南市議員都應深刻檢討,他堅決主張從第2次定期大會起應「比照辦理」,由於林宜瑾、林志聰及杜素吟等議員提出異議,程委會還決議,市長黃偉哲接表操課,下午5點半才能「下班」。
在蔡育輝建議下,定期會開議當天第四項議程:市長施政總報告,決定調整至第六項議程,為當天議程最後一項,因各縣市議會議程都在下午5點30分結束,程委會認為高雄市議會是為「卡韓」,但台南市議會不需要「卡黃」,最後做出通融,議程仍訂在下午5點30分結束。
第2次定期大會70日議程摘要如下:10/4報到、開幕、程委會審定結果報告、上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市長施政總報告、三讀議案第一讀會等;10/7-21、10/23-25各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10/22下午「U-12世界盃棒球賽」成果暨成效檢討專案報告;10/28-11/27市政總質詢;10/28-30下午聯席審查墊付款案;11/5下午聽取109年度臺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編製情形;11/5-6、11/8-13及11/15-12/3聯席審查109年度臺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 11/14下午三讀議案第一讀會;12/11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12/12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閉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