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養豬場 廢水管理計畫申請率近9成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有75家飼養100至199頭的小型養豬場,應於1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廢水管理計畫核准,已有9成業者提出申請,環保局呼籲尚未申辦的6家業者盡快提出,如未於上述期限內取得核准,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罰鍰。

(圖說)臺南市有75家飼養100至199頭的小型養豬場,應於1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廢水管理計畫核准,已有9成業者提出申請,環保局呼籲尚未申辦的6家業者盡快提出。(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署為降低河川水質負荷,針對200頭以下未列管業者須設置簡易廢水處理設施並取得環保局核准後,始得運作排放廢水,近來業者已完成設備更新,環保局也辦理說明會宣導並專人協助畜牧業者申辦,同仁並至現場提醒業者提送期限及告知應準備之資料,目前核准率已達4成,業者應妥善維護操作廢水處理設備,以友善大臺南水質環境。
環保局長林淵淙呼籲,廢水管理計畫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環保局提供「畜牧業廢水管理計畫諮詢服務」,協助業者登錄網路申請系統及相關填表說明,歡迎業者多加利用,審查諮詢專線:06-6572916#415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