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公布109年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因應清明時節來臨,為使市民食的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清明應景食品抽驗! 檢驗結果78件符合規定, 合格率97.5%,2件檢出防腐劑,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責令違規產品下架並依規定裁處。

(圖說)台南市衛生局稽查人員至傳統市場之餐飲業抽驗潤餅皮。(記者鄭德政攝)
「清明」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祭祖掃墓重要的節日,針對民眾祭祀常備的三牲五果及潤餅等食材,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前於南市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潤餅皮、油麵、豆製品(豆干、豆干絲等)、豆芽菜、花生粉、素食製品及三牲等即食熟食產品,共80件;檢驗項目包括動(植)物性成分、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黃麴毒素等項目,結果於一家麵食店製售的水餃皮、陽春麵檢出防腐劑(苯甲酸)。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規定,米麵製品皆不得添加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違規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從事食品加工製造應落實製程及人員衛生,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才能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黃偉哲市長致力打造台南為美食之都,他提醒市民,選購食品時須看清產品標示資訊,並依產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尤其米麵製品不得添加防腐劑,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久,以避免微生物滋生危害健康。若食材已變質或腐敗切勿烹調,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並澈底煮熟,以防食品中毒,清明佳節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