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事業廢(污)水定檢申報7月1日開始 月底前應完成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提醒轄內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須於6月底前完成水質檢測,並於1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上網完成檢測申報作業。

(圖說)台南市環保局表示,事業廢(污)水定檢申報7月1日開始,七月底前應完成檢測申報作業,8月1日起即進行系統勾稽並派員稽查。(記者鄭德政攝)
黃偉哲市長表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單位應於今年7月底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產品原物料量、排放廢(污)水之水質、水量等操作紀錄;產業的提升固然對臺南十分重要,但仍需按部就班的力求與環境的平衡,惟有在永續發展的前提下,才能確保臺南產經重鎮的地位,逐步躍昇為世界一流的智慧新都、科技大城。
環保局長謝世傑提醒業者,屬水污法列管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廢(污)水檢測申報,且務必誠實申報,如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如造假數據、假證明、假單據等不實申報,可能觸犯刑事罪責,得不償失切莫以身試法。若對申報作業有任何疑問,可上水系統網站,下載定檢內容介紹及申報操作流程。另外,環保署水質保護網https://water.epa.gov.tw/index.aspx便民服務的申辦表單(下載專區)也可找到定期檢測申報表及相關說明。
環保局將於8月1日起即進行系統勾稽,對於未在期限內申報的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法可處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屆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完全者,按次處罰。環保局指出,有些業者以為處分後繳完罰單便不須申報,環保局再次說明,未申報而受處分後之業者仍須補申報,因此請務必於7月31日前完成定檢申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