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龍崎工廠336公頃應完整保留 應劃設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龍崎區原退輔會龍崎炸藥工廠廢棄後,因地方抗爭不再提供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地方呼籲用地應完整保留,劃設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立委陳椒華邀請台南市議員許又仁、議員蔡旺詮、牛埔里前里長陳永和、牛埔里長陳泰祥、時代力量台南黨部與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國產署、退輔會、文化部、台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與民代、地方人士會商。

(圖說)原龍崎工廠336公頃用地,地方人士出席踴躍,發言要求完整保留,劃設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記者鄭德政翻攝)
陳椒華表示,為勘查龍崎工廠與龍崎自然保留區地質、生態,追蹤自然地景審查進度,呼籲原龍崎工廠336公頃應完整保留,邀請市府農業局協助說明。
陳椒華指出,去年市府將龍崎掩埋場預定場址共41公頃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掩埋場開發許可執照到期不再展延,珍貴的自然地景不再會作為掩埋場,這項宣示讓長期守護龍崎的在地志工暫時鬆了一口氣。

(圖說)牛埔里前里長陳永和要求原龍崎工廠336公頃用地應完整保留,並劃設為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記者鄭德政翻攝)
龍崎炸藥工廠舊址位於龍崎區牛埔里,面積總共有336公頃,其中51公頃為歐欣公司所有。龍崎炸藥工廠1978年營運以來,其廠房及建物分散於谷地,因屬利用坡地為天然屏障的小型建物,土地利用密度低,使該區青灰泥岩惡地地形與自然生態維持良好穩定狀態,符合指定自然保留區條件。

(圖說)立委陳椒華(中)和與會議員及地方人士決議,原龍崎工廠336公頃用地應完整保留,並劃設為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記者鄭德政翻攝)
陳椒華表示,因獨特泥岩惡地地質不只存在掩埋場預定地41公頃,在地團體及長期關注此案的環保團體,認為全區336公頃其實都具有保存價值,於是去年在地團體向農委會遞送「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提報表」,希望中央農委會與地方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儘速依照文資法第六章相關程序,將退輔會原龍崎炸藥工廠全區336公頃劃設為自然保留區。 
陳椒華表示,期許台南市政府不只是要將本案列冊追蹤,更要早日公告暫列地景,完成自然地景審議與劃設程序。建議原龍崎工廠336公頃應完整保留,作為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
陳椒華會中做成九點決議:
一、請國產署及退輔會釐清歐欣公司擁有土地的爭議,歐欣公司歸還土地評估。
二、請退輔會提供歐欣公司十年來所有董事會會議紀錄及所有預算決算資料。
三、請內政部、經濟部研議解編工業區及工業用地,請原報編機關經濟部廢止工業用地報編。請內政部就土地使用分區做調整。
四、請退輔會責成歐欣公司官股代表,要求歐欣公司提出撤銷舊環評,請台南市政府提供最新生態與地質調查資料給環保署撤銷環評參考。
五、請各主管機關評估全區保留分區管理的可行性。
六、請台南市政府擔任溝通平台窗口。
七、請台南市政府調查生態敏感區及劃定。
八、請退輔會盡速移交土地給國有財產署。
九、陳椒華委員辦公室將召集相關單位每3個月召開協調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