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保安委員會27日勘查市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 擬設置機「21」用地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議會保安委員會27日下午,針對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擬設置機(21)用地,前往位於永康區的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勘查。委員會表示,本案攸關永康地區未來發展,建請市府於112年度預算優先編列該處整體規劃之經費。

(圖說)臺南市議會保安委員會27日下午,針對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擬設置機「21」用地,前往位於永康區的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勘查。(記者鄭德政攝)
市議會保安委員會召集人杜素吟及林燕祝議員,委員陳碧玉議員及林陽乙、楊中成、李鎮國、Ingay Tali穎艾達利、洪玉鳳議員,27日下午前往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勘查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擬設置機(21)用地。

(圖說)市議會保安委員會召集人杜素吟及林燕祝議員,委員陳碧玉議員及林陽乙、楊中成、李鎮國、Ingay Tali穎艾達利、洪玉鳳議員,27日下午由市府秘書長方進呈、警察局長方仰寧、民政局副局長吳明熙等人陪同勘查並開會協商。(記者鄭德政攝)
應邀陪同前往勘查之相關單位代表,包括市府秘書長方進呈、警察局長方仰寧、民政局副局長吳明熙、刑事警察大隊長林宏昇、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蔡孟儒、幫工程司鄒明志、財政稅務局長陳柏誠、公產管理科長陳慧真、地政局主任秘書陳顯道及永康區公所區長陳勝楠等。議員陳秋萍、林易瑩及立委陳亭妃,則由服務處代表前往現場關心瞭解。
經勘查,保安委員會做成以下結論:
一、考量砲校遷建後,原電訓大樓之建物樓地板面積(含北、中、南棟)不足以同時容納永康區公所及市刑警大隊兩單位之進駐,且為因應永康大橋及其周邊地區未來發展,應將該地區停車需求一併納入考量,爰請市府將機(21)用地(電訓大樓)朝拆除重建方向進行整體規劃評估。
二、本案攸關永康地區未來長遠發展,請市府方秘書長將上述會勘建議向市長報告,並經在場議員討論,主席裁示於112年度預算優先編列該處整體規劃之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