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連續十日酒駕大執法 取締240件 全力防堵酒駕惡習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年關將近,正值尾牙旺季,餐飲宴會飲酒機會增加,南警為遏止酒後存有僥倖心態上路的民眾,從去(110)年12月24日平安夜起至元旦連續假期,連續10日執行南市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除採取過往封路式酒駕路檢外,並針對餐廳、Pub等飲酒場所的停車場外道路,加密機動攔檢取締,從源頭管制酒駕民眾進入道路,危害其他用路人。本次專案共計取締酒後駕車240件,其中涉公共危險罪185件。

(圖說)南市警從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起至元旦連續假期,連續10日執行南市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採取過往封路式酒駕路檢。(記者鄭德政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測值達0.15mg/dL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圖說)南市警針對餐廳、Pub等飲酒場所的停車場外道路,加密機動攔檢取締。(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警方統計,去(110)年共計取締酒後駕車6,479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4,232件,顯示民眾酒駕情形仍多,警方也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再來是尾牙及春酒旺季,臺南警方也會配合全國政策,從現在起至農曆過年後,將持續針對酒駕加強執法,呼籲民眾酒後選擇「指定駕駛」、「代客開車」或坐計程車回家,避免酒醉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
南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生命無價,酒後勿駕,才能永保安康,南警也會貫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避免酒駕傷人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