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水庫回饋補償金短少 陳亭妃:檢討回饋金分配機制 勿讓居民權益受損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立委陳亭妃接到南化區南化水庫保護區周邊居民陳情反映,保護區周邊里民每年應取得回饋補償金減少。立委陳亭妃今(31)天邀集水利署副署長鍾朝恭、台灣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王明孝與陳情居民面對面溝通協調,陳亭妃表示,取水量減少、造成分配金短少,但卻轉嫁影響居民的回饋金,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圖說)南化水庫回饋補償金今年短少去年甚多。(記者鄭德政翻攝)
陳亭妃指出,91年8月5日行政院就核定「限制發展地區救助、回饋、補償處理原則」,及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精神,93年6月公告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制定「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開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保護區內因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所衍生居民權益受限,透過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徵收與運用,來回饋補償居民有關就業輔導、教育獎助學金、醫療健保及電費、與水資源保育等公共福利回饋事項。而回饋補償金的計算基準主要取決於每年度的取用水量,此次居民陳情反映,是否因為排砂隧道興建工程大量使用水庫的水源導致取用水量銳減,讓今年度回饋補償金嚴重短少?

(圖說)立委陳亭妃(中)今天邀集水利署副署長鍾朝恭、台灣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王明孝與陳情居民面對面溝通協調。(記者鄭德政攝)
陳亭妃檢視近幾年回饋金分配情形,106年、107年都有6千多萬元(如附表),今年度驟減2000多萬元,只有4千多萬元,她當場要求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一個月內檢討現行回饋金分配機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不能讓外在因素造成每年回饋補償金高低起伏不一,影響保護區周邊居民權益;為解決今年度回饋金短缺部分,請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研究評估今年回補機制,考量以近幾年回饋金額平均值為基準,若低於平均值相關單位應編列預算補足差額,才不會造成保護區周邊里民補償權益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