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自治條例」專案報告 市府:開創文化古都發展下一階段動能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今(21)日上午於台南市議會永華議事廳進行「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自治條例」專案報告,說明未來透過制度化平台引入民間資源,推動老屋修復與文化場域活化。副市長葉澤山表示,台南透過制度與民間協力保存歷史資產,此次提出經理平台自治條例,希望在既有成果基礎上再升級,為文化古都發展開創下一階段動能。

(圖說)台南市政府今日上午於台南市議會永華議事廳進行「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自治條例」專案報告,與會多數議員持保留意見。副市長葉澤山表示,台南透過制度與民間協力保存歷史資產,此次提出經理平台自治條例,希望在既有成果基礎上再升級,為文化古都發展開創下一階段動能。(記者鄭德政攝)
副市長葉澤山指出,台南推動「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已14年,成功修復超過250棟老屋、完成17條歷史街區,也讓都會區民宿得以合法化,對文化資產保存與文化觀光發展帶來顯著效益,包括蝸牛巷、正興街等知名景點,都是透過該自治條例推動的成果;然而現階段可修復量能已趨飽和,因此市府自四年前即開始研議設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希望透過經理平台進一步導入民間力量,為政府節流並引流企業資源,以更專業方式協助老屋修復、保存與再利用。
葉澤山說明,隨著企業愈加重視ESG報告,且金管會已規範2025年起上市櫃公司須全面編製ESG報告,經理平台正可成為企業投入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媒合機制。他舉例指出,若有民眾擁有老屋但無力修繕,卻願意提供社區使用,平台即可媒合企業出資修復,修復後交由社區使用,例如委託日照單位經營,提供在地長者照顧服務,此模式同時符合ESG及SDGs中有關城市與環境永續的目標,也有助企業落實社會責任。
他進一步指出,台南因已有歷史街區振興的實務經驗,在推動經理平台上具備優勢,目前中央及各縣市亦高度關注此模式。未來將透過行政法人形式運作,與公部門協力推動,延續台南文化首都的發展定位。
針對實際運作方式,葉澤山強調,經理平台本身不提供補助,補助仍由文化局負責,採雙軌並行機制;平台主要功能在於媒合修復師、企業與老屋所有權人。對於產權複雜、難以出售的老屋,可委託平台進行修復並活化利用,例如轉型為日照中心,由營運單位支付租金,再由平台轉交屋主或回饋社區,達成多方共好的目標。此外,平台董事會預計由7至11人組成,市府代表占1至3席,其餘由相關專家擔任,並可透過地方公聽會或說明會納入在地意見,平台亦將設置專職人員,相關經費規劃以人事支出為主。
今日議會決議將自治條例送大會審查,也提出包括:平台對私權保障須強化、董事會成員結構請再檢討、須建立監督機制,預防市府財務風險、在地及地區民代納入決策及參與監督機制、受補助個案其權利義務需入法或明訂契約等結論,另外也有部分議員提出保留意見與大會發言權。
針對議會決議,葉澤山強調,「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自治條例」是經過四年審慎研議後提出,市府也會將本次議員提出的意見納入條文修正,持續完善制度設計,期盼在議會支持下順利通過,讓台南文化古都持續深化發展,穩健邁向下一個百年。